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订“阴阳合同”成房产中介潜规则

作者:Menng 来源:转载 日期:2013/6/13 16:14:38 人气: 标签:潜规则

近日,城区一学校老师吴先生反映,因为购买二手房时没了解清楚情况,买房后才知道这套房屋漏水,买卖双方因此引发纠纷。记者对此采访时发现,吴先生在买房时,为了省钱,签订了两份“阴阳合同”,而二手房买卖中采用“阴阳合同”,涉嫌偷漏国家契税的违法行为,目前已成为不少房产中介的潜规则。

1 事件

购买二手房引致“漏水”纠纷

吴先生在城区一学校任教7年,一直租房居住。去年12月16日,他通过绵阳佳友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,以44.2万元的价格,购买了位于文兴街6号的一套96平方米的二手房。按照协议,在支付了32万元房款后,该房过户给了吴先生。“没有想到,还没有入住,楼下的住户就找了上来,称楼上一直有漏水的问题,必须要解决好,否则就会一直找我们。”吴先生说,关于房屋漏水的问题,中介公司以及卖主从来都没提起过,是故意隐瞒。他们找一家防水施工队做过预算,处理好这个漏水问题,大概需要1万多元。吴先生购房的尾款12万元是通过住房公积金贷的,因纠纷未解决,到期未转款只能退贷。今年4月14日下午,在中介公司参与调解无果的情况下,卖主将房屋钥匙收走。

据卖主郭女士说,当初她在中介公司挂牌48万元售房,原本打算卖46万元,最后以44.2万元成交,算是优惠了。至于漏水的问题,她本没有刻意隐瞒的意思,楼下客厅和卧室的水渍,是空调外机漏水所致,已经处理。厕所有两个渗点,不是滴漏,所以“没有想到这是一个问题”。对于吴先生提出的房屋漏水问题,她同意处理,愿意支付一定的维修费用,但对方要价1.5万元,属于“漫天要价”。

2 调查

“阴阳合同”成房产中介潜规则

“我们当时到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,希望降点价,他们说可以在合同上‘省点钱’,让我们签了两份购房合同,一份是价格为44.2万元的真实购房合同,一份是为了少交税签订的价格为38万元的‘阳合同’。”吴先生说,他是第一次购房,经验不足,所以没注意到该房屋存在漏水的问题。

记者看到,由绵阳市中介组织发展局监制、绵阳佳友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签章的《二手房经纪合同》上,吴先生买房价格为44.2万元,而在绵阳市房产管理局涪城区分局签章的一份《房地产买卖契约》上,此房屋的交易价格缩水为38万元。

5月3日,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,前往位于开元场的绵阳佳友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进行调查。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说,以南河坝一套价值45万元的房子为例,契税和中介费大约需要4万元左右,这些钱是无法省的。记者提出“可否在成交价上想点办法”,李某立即打开了话匣子,说南河坝这套房如果通过“低报价”,签两份合同的话,大概可“省”六七千元契税。还说低报成交价有很多“窍门”,房管局划定的地段价是很重要的参考值,比如某一地段的地段房价为4500元一平方米,哪怕买成五六千元一平方米,也能以4500元或略高的价格报价。面对记者“虚假报价会不会被房管部门查”的提问,李某说:“不存在,只要高于地段价,就不会被查。每天成交那么多的房子,房管部门哪里查得过来。”

近两日内,记者又走访了多家房屋中介公司,几乎家家公司对于签订“阴阳合同”,以达到“省税”目的的做法,都是毫不避讳。许多房产经纪人说,为了增加二手房的成交量,用“阴阳合同”为客户“省钱”,早已成为房产中介市场的潜规则。

(本报记者 陈荣)

律师说法

偷漏税可能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

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姜波律师认为,以偷逃税为目的而签订的房屋买卖“阴阳合同”,会被认定为无效,所以在房价出现大幅波动的情形下,可能出现卖方或买方据此毁约的情形。这不仅会增加交易的不稳定因素和法律风险,当事人还可能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。

姜律师提醒市民,因为贪图一时的小便宜,而使自己陷入不可控的法律后果之中,是得不偿失之举,依法诚信交易才是生财置产之道。姜律师同时告诫某些中介机构工作人员:教唆他人进行偷漏税的行为,也同样可能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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